2月28日,在汉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根据《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汉单位开展年度工作测评的办法》的规定,该县人大分别在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主任会议上,组织对该县人民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中、省、市驻汉各单位进行了集中测评,依据测评结果,经该县人大第二十次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审定,决定授予该县政府办、检察院、人民法院、发改局、人社局、监察委、行政审批服务局7个县级国家机关,汉阴县农村商业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汉阴县税务局、国网汉阴县供电公司3个中、省、市驻汉单位为汉阴县2024年度“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据了解,授予“人民满意单位”称号是该县人大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方式和具体举措,旨在促进依法监督对象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工作安排,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锦绣汉阴作出更大贡献。
通讯员:伍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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