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监罚〔2025〕10号
浏览:4次
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上一篇:樟市监梧桐处罚〔2025〕3号
下一篇:宿埇市监处罚〔2025〕4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