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市监处罚[2025]15号
浏览:6次
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黔南州平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处罚种类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上一篇:郎市监处罚〔2025〕8号
下一篇:雷市监处[2025]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