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派发“科研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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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3:56:34

转自:内蒙古日报

本报呼和浩特2月28日讯  (记者  刘洋)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科技局获悉,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市,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全力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近日,《呼和浩特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R&D)投入实施方案》重磅出台,丰厚的“科研红包”将全面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该方案明确了多项重点任务。首先,建立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对研发投入年增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驻呼高校院所,按照年增量的10%给予科技经费支持,每所高校院所每年最高300万元;对研发投入年增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按照年增量的10%给予科技经费支持,每户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支持企业研发总部建设,对新引进且当年研发投入额超1000万元的研发总部,按照投入额的5%给予科技经费支持,每户企业最高500万元;建立各级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科技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到位。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鼓励科创信贷产品创新,强化科技保险保障。

  其次,落实研发投入奖补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

  同时,规范研发投入归集精准服务。引导研发主体规范研发活动流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研发费用正确归集;企业和高校院所需定期归集统计科研项目经费等研发费用,做到应归尽归、应统尽统;培养研发经费归集特派员,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培训和辅导;对研发投入前20的高校院所和前50强规上企业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入规入统企业等开展重点服务;各旗县区、开发区对辖区内高校院所、规上企业、央企国企等进行一对一精准服务,加强统计数据监测分析,提高研发投入经费统计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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