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究竟视频微博
【#取消强制配储后市场剧变#,#有客户宁愿赔违约金也要撤配储订单#】李雷是深圳一家中小型储能设备制造商的老总,他最近亲身经历了“136号文”能源新政给行业带来的冲击。
136号文,是行业对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的俗称。文件明确:“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
“136号文下发四天后,就有客户给我打来电话,提出取消去年11月份下的订单。”李雷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这个客户原本计划从该公司采购一批储能设备,用于新建的光伏电站项目中。但随着近日政策叫停“强制配储”,该项目不打算配备储能设施,订单自然“也就黄了”。
自2017年青海省率先推行新能源“强制配储”以来,各地陆续推出的这一政策在争议中存在了八年之久。如今,随着136号文的出台,标志着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备储能设施(亦称“储能电站”)开始从“行政命令主导”向“市场化需求驱动”转变。
这一转变,对于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企业来说,是一种利好。但对于储能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而言,意味着生死存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