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台胞到宁德锂电行业就业发展。
据福建省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为进一步关切台胞台企诉求,福建省日前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第四批政策措施,共有三个方面17条。
其中,在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方面,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在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受理专窗,直接受理符合条件的台企申请。申请材料由原有的7类缩减至申请表、从业人员个人材料等2类,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网络等方式提交,审批时限由原有的15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
鼓励台湾工业设计机构在闽开展业务。对在闽开展工业设计业务的台资工业设计机构,获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500万元奖励。
在支持对台农林渔业发展方面,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按既有台湾农民创业园政策,对2024年新设的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给予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园内台资农业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补助,2025年单列500亩新增建设用地基础指标,用于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及所在县域发展。
支持台胞参与宁德海洋渔业养殖合作。对在宁德市从事海上养殖、台资占比在30%以上(含30%)并实缴到资的台企由属地县级财政每年补助50%应缴海域使用租金,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购买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的,由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各补助20%保费,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在支持在闽台胞更好发展方面,支持台胞到宁德锂电行业就业发展。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厦钨新能源等企业三年内每年面向台胞提供100个以上就业岗位,对新增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台胞到宁德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一年以上,给予个人每年5万元补助,累计不超过三年。
便利台胞线上换领、补领台湾居民居住证。在福建省领取台湾居民居住证、居住住址未发生改变的台胞,可在证件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内,通过闽政通App“公安便民”或“台胞台企数字‘第一家园’”专栏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