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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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李海楠
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作为应对环境危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近年来备受各界关注。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也被视为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35年,生态环境领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大幅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理论方法取得重大突破、全面实现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等一系列目标要求,旨在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是绘就美丽中国画卷的重要一笔。”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推动美丽中国目标达成,除了要不断恢复和保护生态之外,还必须通过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积极主动应对污染排放控制、生态系统退化、气候变化等诸多挑战,为美丽中国建设夯实科技支撑根基。
政策合力助力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提速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是指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创造出能够显著降低环境危害、提高生态效益的新产品、新服务或新工艺。其不仅关注经济效益,更强调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为前提,不留死角地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其中正需要不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应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姜文来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近年来,我国在践行经济社会细分领域的低碳转型和保护生态环境上不断取得重大成就,不仅在全国形成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地理空间格局,更奠定了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绿色发展底色。
在姜文来看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客观上是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的坚决贯彻,需要全社会多领域的协同推进,绝不能让政策成为“孤岛”。
《意见》作为专注生态领域科技创新的行动纲领和政策保障,与此前一系列部署绿色转型和打造绿色发展高地的文件相辅相成。
2024年7月31日发布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就明确了坚持协同转型、创新转型和安全转型的要求。其间彰显出鲜明的用绿色科技创新赋能高新撬动全面绿色转型的导向。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颠覆性技术。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绿色科技创新则是塑造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支撑。”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杨志云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在绿色转型中推动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关键是通过科技创新重塑传统产业特别是提高传统制造业的绿色化程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
与此同时,打造绿色发展高地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亦并行不悖。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的关键支撑。
按照有关要求,京津冀要加快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长三角要建设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粤港澳要共同建设融合创新美丽湾区,长江流域要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带,黄河流域要推动上中下游协同保护和治理,聚焦流域性、跨省共性问题,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打造绿色发展高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国土经济室主任黄征学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从区域角度出发,美丽中国先行区就是要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紧密围绕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发展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加强绿色工厂、构建产业数字化转型生态系统赋能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推动区域重大战略绿色发展走深走实。
《意见》也提出,围绕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系统化解决方案、标准化建设指南、规模化样板工程。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区域、重点流域海域、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绿色高质量发展需求,谋划开展一批生态环境科技集成应用示范。
应用导向串联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近年来,从国家到全社会持续推动壮大创新主体规模,以求尽快营造出“百花齐放”的科技创新局面,这也为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挖掘科技创新潜能提供了“沃土”。
在黄征学看来,科技创新应用需要建立在一定的成熟经验基础之上,继而不断积累经验推动创新力量敢闯、敢干。“十四五”期间,国家在科技领域已经改革完善了基础研究的体制机制,建立了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并支持广大科研人员勇闯创新“无人区”的政策导向。他认为,要围绕实际应用导向,引领和连接起从基础研究到关键技术突破,再到成果转化的一连串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
实际上,“打造开放包容的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环境”也被《意见》置于相关具体任务要求之首。同时,《意见》还明确了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研究提升行动、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关键技术攻关行动、实施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优化行动、实施高水平科技人才引领提升行动等一系列具体任务和行动安排。
其中,在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研究提升行动方面,《意见》提出强化战略需求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突破生态环境领域核心技术、仪器装备与软件中的基础性原理问题。创新多污染物、多尺度、跨介质复合污染防治全链条理论方法。
在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面,《意见》强调了加快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强化绿色低碳产业链创新链融合的要求,其中,明确了“支持政府、企业、科研和金融机构建立科技投入共担、重大任务实施联动和成果转化收益共享机制”,还强调“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结合,将科技活动深度融入行业企业治污实践和高质量发展”。
积极推动绿色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必须脚踏实地,稳定向前。正所谓“细水长流,方能致远”。对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而言,与国家不同区域战略相向而行,用好科技创新“这味药”,必能事半功倍。
“美丽中国建设是过程,更是结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为全面推动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支撑,我们需要从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等方面入手,全面激发科技创新潜能,准确把握各地资源禀赋和科技优势潜能,赋能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持续提升,进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