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团结报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内嵌于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其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呈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核心价值要义。一方面,在多党合作中,各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规范化的履职方式,以人民政协等制度化平台为依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理性且有序地针对各项议题提出意见、建议以及表达自身合理诉求,生动彰显了民主价值。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支持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进入国家政权机关以及人民政协等组织机构任职,并鼓励其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以及公共政策制定,这也是民主精神的有效呈现。另一方面,在政治协商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过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这两大协商方式有效凝聚思想共识,形成的政策方针可以最大程度体现人民意志,同时政治协商贯穿政治决策与民主监督的运行之中,形成了党委提出建议—政治协商讨论—人大投票决定—政府执行决策—监督反馈修正的开放式、逻辑闭环式、协同发力式的决策与监督过程。这一过程是公开与透明的,通过党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有助于增进参与者之间的政治互信,进而提高决策效率;有助于相关主体公开公正地表达合理诉求、提出意见建议、交换观点想法,进而提高决策质量,充分呈现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
(摘编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制度逻辑——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为视角》一文,刊于《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5年第1期,作者为付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