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月12日起交易限额的通知》
官方发布重要通知,自4月12日起将实行交易限额措施。这一举措可能会对众多相关用户产生重大影响。无论是个人用户还是企业用户,都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的交易规划。交易限额或许是出于多方面的考量,例如风险管控、保障交易安全或者适应市场整体发展趋势等。相关人员应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详细规则,包括不同类型交易的具体限额标准、涉及的交易渠道等,以便能够提前做出合理安排,确保自身交易活动的正常开展。
4月10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在黄金和铜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12日(即4月11日晚连续交易)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在黄金和铜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上述品种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如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三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2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