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具有深远意义。它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筑牢了坚实的法治根基。这部法律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使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了明确的身份界定。它有助于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与运营,防止资产流失,保障广大农民作为成员的合法权益。从乡村振兴的宏观视角来看,该法为农村产业发展、资源整合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能激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发展路径,促进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6月28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