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卫生院职工用生理盐水冒充HPV疫苗事件》
近日,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某卫生院职工被发现用生理盐水冒充HPV疫苗,这一行为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HPV疫苗对于预防宫颈癌等疾病有着重要意义,许多女性依赖其来保障健康。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对涉事卫生院职工采取了强制措施。这一举措彰显了执法部门维护公众健康安全、打击医疗欺诈行为的决心,也提醒着医疗行业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保障民众能接受到合法、有效的医疗服务。
7月4日,媒体报道称,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辑庆中心卫生院有职工用生理盐水冒充HPV宫颈癌疫苗,并给多人注射。5日上午,上游新闻从中江县卫生健康局获悉,目前该局及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处理,后续以官方通报为准。
5日12时许,中江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通报称,7月2日15时许,该局接群众报警称,辑庆镇卫生院用生理盐水冒充HPV宫颈癌疫苗接种。接警后,该局立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许某某(女,28岁)系辑庆镇卫生院职工,私自用生理盐水冒充HPV宫颈癌疫苗接种,非法获利1.1余万元。目前,许某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通报。图片来源/中江县公安局
记者以患者身份致电咨询辑庆镇卫生院。该院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医院工作在正常开展。关于假冒疫苗接种一事,系涉事员工许某某个人行为,该职工已被警方带走,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江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当地多部门都已介入调查,正在研究进一步处理。
此前媒体报道,一名受害者花费近4000元在涉事卫生院接种三针“疫苗”,但接种完成后却查询不到任何接种记录,报警后,给其打针的卫生院职工承认用的是生理盐水。
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