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于12月1日起施行,这一举措对优化营商环境有着深远意义。该条例的实施犹如一阵春风,吹散了营商环境中的阴霾。它将有力地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无论是商业诋毁还是垄断行为都将受到制约。这使得各类市场主体,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微企业,都能在公平公正的舞台上开展经营活动。在其保障下,企业不必担忧恶性竞争的干扰,能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上,为福建省的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福州新闻网10月18日讯(记者 朱丽萍 文/摄)10月18日,记者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条例》是全国首部就《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落实细化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福建省公平竞争的法治基础,有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发生,促进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公正、透明,对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进一步优化福建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条例》包括总则、公平竞争环境、公平竞争行为、公平竞争审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45条。主要有5个特色亮点:在反行政垄断方面有所破题、赋能福建数字经济发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环境、创新规定公平竞争合规建设制度。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把《条例》宣贯落实作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进福建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条例》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