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乐,遗失不动产权证如今实现了“公告即补”的便捷举措。以往,不动产权证遗失后补办流程可能较为繁琐,需要诸多证明与等待环节。而现在,通过“公告即补”这一创新模式,极大地简化了补办流程。一旦不动产权证遗失,相关部门进行公告,在满足规定的公告要求后,即可快速为产权人补办证书。这不仅节省了产权人的时间和精力,也体现了长乐在政务服务优化方面的积极探索与进步,大大提升了办事效率,让群众在不动产权相关事务的办理中感受到更多的便利。
“突然发现产权证丢了,听说补证要等15个工作日,就一大早就赶来取号,没想到工作人员今天同时把公告和补证一起办了,真是太方便了!”日前,在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领到不动产权证后,余女士开心地说道。
近日,自然资源部修改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取消了原先15个工作日的公告时间限制。新规实施后,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快速响应,第一时间组织业务科室调整工作流程。现在,不动产权利人因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补发登记的,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实现了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补发“公告即补证”。(记者 蒋雅琛 通讯员 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