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要求进口欧盟相关白兰地应提供相应的保证金或保函。这一举措有着多方面的意义。从市场管理角度看,保证金或保函的要求有助于规范进口欧盟白兰地的市场秩序,确保进口行为符合相关规定。这可以对进口商起到约束作用,促使其在进口过程中严格遵循质量、税收等各项要求。从贸易平衡和保护国内相关产业而言,这一规定能够对进口规模和节奏进行一定的调控,避免进口无序增长给国内白兰地产业带来过度冲击,在促进国际贸易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兼顾国内产业的稳定与发展。
原标题: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50号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和有关调查结果,2024年8月2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35号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或保函的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自2024年11月15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公告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或保函。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
被调查产品名称: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通常称白兰地)。
英文名称:Spirits obtained by distilling grape wine in containers holding less than 200 liters (usually called Brandy)。
产品描述:以葡萄、葡萄汁(浆)、葡萄皮渣、葡萄酒等为原料制得的烈性酒。
用途:主要作为饮料酒供人消费。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82000。该税则号项下装入200升及以上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1-进口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保函金额应与保证金金额相等。
附件:各公司保证金比率列表.pdf
商务部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