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由四部门发布,这一举措具有深远意义。两用物项具有民用和军用双重用途特性。该清单的发布有助于加强国家出口管制体系的完善。从国家安全层面看,可防止敏感物项被用于军事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用途。在国际事务方面,遵循国际规则的同时保障国家利益,确保相关物项出口符合外交政策和国际义务。对企业而言,明确了出口的规范界限,促使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有利于在保障国家安全、外交利益与促进合法贸易之间达成平衡。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密码局公告2024年第51号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见附件1),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号(《关于对磷酸三丁酯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等11个公告(见附件2)废止;商务部、国家密码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公告》)所附《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及商用密码出口许可程序相关内容不再适用。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pdf
2.自2024年12月1日起废止的公告.pdf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密码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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