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进行了一批人事任免工作。这一举措在泉州的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任免涉及多个岗位与职能部门,体现出泉州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与精心布局。新任职的干部们带着新的使命与期望,他们将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才能,积极推动泉州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多方面工作。这一批人事任免犹如一股新的力量注入,为泉州的持续进步提供人力保障,也反映出泉州在适应新发展需求、优化干部结构、提高治理效能等方面的积极探索与进取决心。
8月29日,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事项,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一、任命李瑞阳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二、任命林明容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三、任命林德育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四、任命郑敏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五、任命许良才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六、任命张黛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许新明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王桂春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九、任命林良楷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任命赖世耀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一、任命黄原原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二、免去韩天明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三、免去欧阳波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四、免去郭金旺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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