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中秋国庆,福建两部门发布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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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03:13:00

《福建两部门中秋国庆发布告诫书》

中秋国庆将至,福建两部门发布告诫书意义重大。这一举措旨在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告诫书可能涉及对商家经营行为的规范,如价格方面,防止商家趁节日哄抬物价,确保商品和服务价格合理稳定。在食品安全上,要求商家严格把关,让民众能放心选购节日食品。同时,也可能针对旅游市场,确保旅游服务质量,避免欺诈游客等不良现象发生,为民众营造欢乐、祥和、有序的中秋国庆氛围,让人们在节日期间能够安心消费、尽情享受假期。


全省住宿、餐饮、景区、商品、交通等旅游服务经营者,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各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合力营造福建放心消费、放心旅游的价格环境,锃亮“清新福建”金字品牌,现就规范节日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自律,依法经营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合规经营,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扰乱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二、明码标价,规范经营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公开透明,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

三、杜绝欺诈,诚信经营

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虚假标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低价诱骗高价结算、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价格承诺。

四、严禁哄抬,合理经营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旅游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五、令行禁止,守法经营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全面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完善会员约束机制,督促引导会员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拒不整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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