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落实残疾人免费停车政策》
福建积极践行对残疾人的关怀,大力落实残疾人免费停车政策。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无论是繁华的商业中心停车场,还是居民小区的停车区域,只要持有合法残疾人证件的车主,都可享受免费停车的待遇。这一政策的实施,是福建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的体现。它不仅为残疾人的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更是一种社会包容与关爱的彰显,让残疾人感受到社会的尊重,促进了残疾人更积极地融入社会生活。
日前,省残联、发改委、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落实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停放政策的通知》,明确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停放服务政策适用范围。
通知指出,纳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对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C2、C5)、行驶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合法的机动车,实行免费停放服务。残疾人享受政策时,必须随身携带“三证”,且不得转由他人享受。各县(市、区)残联负责收集本地区残疾人车辆信息,对“三证”原件进行核验,确保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并将复印件留档备查;各市级残联(含平潭)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更新残疾人车辆信息并汇总至省残联。
据了解,目前全省约3万名残疾人持有“三证”驾驶C1、C2、C5型机动车。(记者 何祖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