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福州这些市县拟获激励支持》
近日,一则关于福州部分市县拟获激励支持的公示引发关注。此次公示体现出对福州各市县发展成果的重视与认可。这一举措将对当地发展有着深远意义。拟获激励支持的市县,必定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治理或者生态保护等多方面有着突出表现。这不仅是对其过往努力的肯定,更是为其未来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激励支持将有助于吸引更多资源投入,提升市县的竞争力,带动区域协调发展,也让民众对当地的发展充满期待。
12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评选工作结果的公示。一起来看——

为加大对我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地区的激励支持,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工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现将拟激励支持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评价绩效优异的设区市及县(市):
(一)设区市:厦门市、漳州市。
(二)县(市):泉州晋江市、莆田仙游县、三明宁化县、宁德古田县。
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评价绩效优异的设区市及县(市):
(一)设区市:厦门市、福州市。
(二)县(市):泉州石狮市、福州罗源县、泉州德化县、福州福清市。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城市建设处。联系电话:0591-87615693、87522103。传真:0591-87614005。
特此公示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