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9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网信办、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一起来看。
发布会速览:
●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
●禁止"大数据杀熟"。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禁止"刷单炒信""强制搭售""大数据杀熟",规范"自动续费",保障"无理由退货"。
●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
●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
●经营者处理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