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曾小波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安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严格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及行政处罚法的对应条款作出,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涉海事航行主体的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及航行资质核验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曾小波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4025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601*******2410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1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涉事主体为自然人曾小波,违法事实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40256-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601*******2410,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航行违法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各类航行主体严格遵守内河航行规则,保障辖区水上通航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曾小波成立日期2017年9月29日,法定代表人曾小波,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皂角镇义桥村6组。
事件点评
本次安庆海事局公示的处罚对象为自然人曾小波,相关违法情形系个人未按内河航行规则航行所致,与任何市场经营主体无关联,不会对各类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合规信用及业务开展造成直接影响,仅为海事领域针对个人航行违规作出的常规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