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6-053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767,750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过户登记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2024年7月1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仅收到部分员工的咨询,公司监事会、人力资源部和证券部向相关员工进行了客观、详细的解释说明。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4-037)。
4、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7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5、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8月22日为授予日,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37.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归属的股份数量
■
注:1、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的股份数量
■
注:1、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78人,其中4名激励对象同时参与两个归属期,重复人员合并后,合计174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限售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制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限售和转让限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不涉及证券类别的变更。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8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125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6年8月26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本次行权的出资情况。截至2026年8月26日,公司已收到174名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76.7750万股股票出资款8,982,675.00元。
2026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已完成过户。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6-054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二期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7月22日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与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苏州华盛南园敦行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2.9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其他投资方已完成《苏州华盛南园敦行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签署,并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数据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苏州华盛南园敦行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KLUW9N9F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马阳光)
出资额:21,82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6年8月31日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5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它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产业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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