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徐影因违反海事航行相关管理规定被安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徐影存在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的行为,海事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决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参与内河航运相关活动的信用评价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徐影 |
| 违法案由 | 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1017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12*******7128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徐影,涉及的违法事由为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10177-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12*******7128,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提示所有内河航运参与主体,需严格遵守各类航行通告与警告要求,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与航行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徐影成立日期2017年9月6日,法定代表人徐影,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萧县龙城镇龙凤大道北行政大道东安粮中央花园A1-9116。
事件点评
本次安庆海事局对自然人徐影作出2000元罚款的海事行政处罚,系针对其违反内河航行通告相关规定的合规警示案例。该处罚严格依规作出,对涉航运相关市场主体强化航行合规意识、规避同类违规风险具备明确的参照提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