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梁芝林与贵港市丰源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相关违法情形,被梧州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所涉违法情形为2026版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报备进出港信息类违规,海事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两涉事主体作出了不予处罚的最终判定。
该处罚结果意味着涉事的梁芝林与贵港市丰源船务有限公司本次相关违规行为未被施加实质性惩戒,不会产生额外的行政处罚负担。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梁芝林、贵港市丰源船务有限公司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67-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04*******053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梁芝林与贵港市丰源船务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67-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4*******0532,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
综合点评
此次梧州海事局对贵港市丰源船务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依据法定免罚条款处理船舶未依规报告进出港信息的轻微违规行为,既彰显海事监管的合规温度,也帮助企业避免额外信用记录污点,减轻经营影响,引导船务企业后续主动规范进出港信息报送流程,助力企业合规稳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