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1、本次2000万增资灵博,投后估值约1.67亿元,请披露本次估值的评估机构、评估方法、关键测算参数。 2、灵博估值中,来自博实1亿元人形研发项目形成的技术资产占多大权重? 3、保障博实共有知识产权的内部子协议,请披露核心条款,或提供专利共有备案证明。
董秘回答(博实股份SZ002698):
您好,感谢您关注博实股份。关于公司在人形机器人相关方向上的公开披露信息,请参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26-27页,以及近年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之后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应进行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情形,公司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其他经营众多信息是公司的内部经营信息,特别是在研发和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为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公司不便非对称性进行回复,互动易不能替代公司信息披露,请投资者理解。公司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新增投资,属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相关信息公开、公平地对所有投资者呈现,相关信息的深度适度。至于您的关切,请您放心,公司向来规范运作,珍惜自身的羽毛,清者自清。可以肯定的是,公司在做投资决策过程中,充分维护公司自身利益,保护投资者权益,请投资者放心。公司投资灵博机器人,是以新的形式,用较小的投资,以股东的身份支持其发展,以产业投资者的身份,关注其未来或有在某个方向上的产业化机会的合作可能,控制风险,持有机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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