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玉东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350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1,365,124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4.302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5人,独立董事刘兴华、殷鹏刚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股东类型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 A股 | 349,928,088 | 99.5910 | 1,075,236 | 0.3060 | 361,800 | 0.1030 |
本次审议的关于变更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参会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彦妍、薛岩青见证,律师出具的结论意见显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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