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兴化市鸿洋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污染物管理相关违法情形被青岛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的违法案由为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最终被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本次行政处罚将被记入该企业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兴化市鸿洋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R127 |
| 违法案由 | 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501203009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6版)第10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8 |
| 作出处罚机关 | 青岛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全量合规相关细节:被处罚主体为兴化市鸿洋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其违法事实为未落实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相关操作的监测监控要求,也未对对应排放及操作记录进行如实记载与留存,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12030094-1-1,最终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R127,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版)第10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青岛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提示相关航运及航务工程类企业,需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全流程管理的法定要求,规范留存各类操作记录,共同维护海洋生态环境与海事作业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兴化市鸿洋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6年1月13日,法定代表人吴云,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兴化市昭阳街道阳山支路1号(148幢-01)。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吴云 | 100% | 50 | 2029-06-23 | 2026-03-25 |
事件点评
兴化市鸿洋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此次因船舶污染物相关操作记录不合规被青岛海事局处以3000元罚款,属于海事领域一般性合规警示事件。该处罚金额较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实质资金压力,但暴露出其船舶环保操作台账管理存在疏漏,需及时补全监测记录机制,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