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张家港市港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属于2026版海事违法违规处置范畴,相关信息全程公开可查,为航运建设领域的合规经营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样本。
本次处罚结果意味着涉事企业本次的违规情节符合法定不予处罚的认定标准,不会产生相应的行政处罚记录,也不会对企业后续的海事相关作业资质申请、日常运营开展造成负面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张家港市港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8U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22040272-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8 |
| 作出处罚机关 | 张家港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张家港市港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08U,触发本次处置的事由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照2026版相关管理要求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张家港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出具了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40272-1-1的处罚决定书,于2026年9月8日正式作出不予处罚的最终决定,充分体现了海事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的执法导向,也为同类航运相关企业落实进出港信息报告义务、明晰合规边界提供了公开的参照案例。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家港市港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4月26日,法定代表人杨飞,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金港镇攀华豪苑13幢M06。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周强 | 51% | 102 | 2012-04-26 | - |
| 2 | 杨飞 | 49% | 98 | 2012-04-26 | - |
事件点评
张家港市港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此次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报备信息的违规事项,最终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被海事部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该结果既体现海事执法的柔性包容导向,也不会对企业后续工程运营、船舶调度及合规信用记录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为同类轻微合规疏漏的处置提供了合规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