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6-09-08 02:18:34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2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1号楼19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林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董新军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议案1回避表决。

3、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裴礼镜、蔡雨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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