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医保局公布《海南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标准(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根据因地制宜原则,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区域战略发展、医保基金状况、疾病谱变化、交通状况、医药服务需求以及医药机构资源现状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医药机构资源配置标准,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管理规范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
统筹参保群众需求和医药服务供给,规划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到“十五五”期末,基本形成总量科学、结构合理、布局均衡、动态调整的定点医药服务体系,更好保障参保群众基本医药服务需求。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定点医疗机构配置标准。其中,全省医保购买住院床位按照规划2030年医保千人床位数6.59张进行配置。截至今年6月,全省实有医保床位数59594张,到2030年规划医保床位数63562张。
同时,建立定点零售药店配置标准。到2030年,全省定点零售药店规划2175家、门诊统筹定点药店229家、“双通道”定点药店57家。落实“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要求,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半径800米范围内,原则上配置不超过2家定点零售药店。每个街道/乡镇可设置不超过1家门诊统筹定点药店,三亚市每个区可设置不超过4家门诊统筹定点药店;各市县每个区(县)可设置不超过2家“双通道”定点药店,海口市每个区可设置不超过4家“双通道”定点药店。
如您有意见或建议,请于9月15日前发送邮件至hnybjxxh@163.com反馈,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海南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标准意见反馈”,咨询电话0898-66550138。记者 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