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青阳县华青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是海事管理部门对内河通航秩序常态化监管的公开披露,相关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
该处罚将直接记入青阳县华青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的船舶营运资质核验、海事业务办理等环节产生相应的合规约束提示。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青阳县华青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258L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2027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7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为青阳县华青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20274-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258L,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此类处罚信息,也意在提醒内河航运相关运营主体严格落实船舶标识标注的合规要求,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的识别秩序与航行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青阳县华青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6月1日,法定代表人唐满平,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新河镇洪山村。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唐满平 | 60% | 30 | 2041-12-31 | 2014-06-06 |
| 2 | 金莲 | 40% | 20 | 2041-12-31 | 2014-06-06 |
综合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对华青运输作出的千元小额处罚,事由为船舶标识不合规,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常规轻微违法处置,未触及核心运营资质,对公司日常经营、信用评级影响有限。该处罚也警示企业需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范,及时排查船舶标识隐患,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