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推进城市更新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顺应城市化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人民高品质生活的必然要求。日前正式发布的《贵州省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系统谋划未来五年城市更新实施路径,明确实施一批补短板、强功能、惠民生项目,让城市成为人民群众宜居宜业的活力空间。本期“他山之石”,聚焦城市更新这个重要抓手,关注部分地区的经验与做法。
上海:政府主导 多方协同
目前,上海城市更新行动进入城市管理精细化阶段,其目标是建设“全球城市”和“有温度的城市”,主要做法包括:强化顶层设计引领与制度支撑作用,将“推动城市更新”纳入《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构建多层级联动的城市治理结构,探索形成“政企合作、市区联动、区级主导”的协同架构,依托专业机构搭建技术总控平台,有效提升多地块、多产权主体和多部门间的协调效率;推动资金渠道多样化与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整合土地出让收益、公有住房处置收入及财政拨款等多样资金渠道,设立专项基金,定向支持历史风貌区更新与片区基础设施升级;由“拆改留”转向“留改拆”,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
深圳:企业助力产城融合
深圳将项目审批权主体由市级规划部门下放至区级规划部门,探索建立“区级—片区级—更新单元”三级管控体系,提升审批效率与属地管理能力。积极先行先试,获准开展多项土地管理探索。率先开展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改革,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破解规划调整、供地机制、收益分配等瓶颈。注重发挥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坚持政府统筹前提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实行一二级土地市场联动开发。采取全面协议供地模式,对自主改造的更新项目,允许通过补缴地价方式进行土地出让,明确经营主体的成本边界和回报预期。强化公共利益导向。坚持优先落实公共设施用地原则,推行“以量换地”与“减量换地”机制,支持在项目中增加公共绿地、开放空间等,推动公共利益空间与开发利益空间的协同配置,以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广州:“政府—企业—居民”多方协作
广州市划定三大城市更新产业圈层,设置产业建设量占比刚性约束,坚持“去房地产化”导向,大力盘活低效用地,引进科技、文创、现代服务业等优质产业,重构城市空间与经济结构的协同关系。创新土地更新与补偿机制。积极鼓励采取“先收购、后回购”补偿模式,推进“城中村”等区域全面改造,针对“工改工”“工改商”等不同改造类型,制定差异化土地出让金缴纳与政府收储补偿标准,实现城市更新过程中政策与市场的精准对接。提出“中改造”新操作思路,聚焦成片街区或功能组团,兼顾历史文脉延续与城市功能提升,有效拓展传统城区的再开发空间。将公众参与贯穿改造规划、决策、实施与管理的全周期,促进城市治理模式由“单一主导”向“多方共治”转型。
重庆:发布“好房子”技术导则
今年6月,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正式发布《好房子技术导则(城市更新住房)》,创新构建城市更新住房“好房子”成套技术体系。
该《导则》全文共10章、187条条文,搭建起覆盖“体检策划—更新设计—施工验收—运维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技术体系,为重庆市城市更新住房提质更新提供全流程专业技术指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创新建立了城市更新住房体检机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的要求,《导则》构建了具有山地特色的“1+N”住房住区体检体系,将边坡安全、内涝风险、燃气隐患、高空坠物等山地高频安全问题列为整治优先级。同时,《导则》引导推动建立“25年首检、10年复检”的房屋定期体检制度,为住房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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