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搜药)
近期,定点零售药店处方管理再次释放出趋严信号。
湖北天门市医保局近日发布医保服务行为相关工作提示,针对国家医保局飞检中发现的问题,对当地定点零售药店提出进一步规范要求。值得行业重点关注的是,此次文件直接将医保门诊统筹结算与电子处方流转挂钩。
按照要求,凡涉及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处方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进行流转,纸质处方不再作为相关医保结算依据。换句话说,药店如果无法通过规定平台获取并留存合规电子处方,即便完成了药品销售,相应医保费用也可能无法结算。
这意味着,药店门诊统筹管理正在从过去侧重“有没有处方”,进一步转向“处方从哪里来、经过什么渠道、由谁审核、整个过程能否追溯”。
01
电子处方不只是换一种处方形式
过去,一张纸质处方能够解决不少处方药销售中的凭证问题。但随着医保监管数字化能力不断提升,仅仅“留下一张处方”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监管要求。
从此次天门发布的要求来看,监管关注的已经是一整条业务链:处方来源必须真实,处方流转必须合规,药师审方必须真实发生,医保结算必须与实际购药行为对应。
电子处方中心的意义也正在于此。
当处方开具、流转、审核、购药、结算等环节逐渐进入同一套数字化链路后,过去依赖纸质凭证、人工补录甚至事后补资料的操作空间将进一步缩小。
因此,对于已经开展门诊统筹业务的药店而言,电子处方系统未来很可能不再只是一个技术工具,而会逐渐成为医保合规经营的重要基础设施。
02
药师“人在不在”,同样成为检查重点
此次提示并没有只盯着处方。
文件同时对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作出明确要求:药店营业期间,注册在本店的执业药师应按照规定履行审方职责,注册信息与实际在岗情况应保持一致。
“人证分离”“虚拟审方”以及药师不在岗期间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行为,都属于重点规范范围。
这实际上给药店提出了一个现实问题:未来医保监管检查的对象,不仅是最终产生的一笔结算数据,还包括这笔交易背后的人员、处方、药品以及服务流程是否真实对应。
过去部分门店习惯于把合规理解成“资料齐不齐”,以后则越来越需要关注业务是不是真的按照规定流程发生过。
03
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边界也在进一步明确
除门诊统筹处方之外,此次文件还涉及多个零售药店日常经营中的高风险环节。
其中包括,不符合规定的保健品、日用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不得通过医保个人账户违规结算;严禁串换药品、空刷虚开以及协助套取医保资金。
对于代购药品的情况,药店还需做好代办人与实际购药人的身份核验及相关记录留存。同时,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截图、视频或者静态展示二维码等方式完成结算,也成为此次重点规范的行为之一。
这些要求共同指向同一个趋势:医保监管正在从单点检查走向交易全过程核验。
对药店来说,真正需要准备的并不是“迎接一次检查”,而是重新审视自己的医保业务流程。
从纸质处方走向电子处方,看上去只是载体发生改变,背后真正变化的却是药店医保监管逻辑。对于越来越深度参与门诊统筹的零售药店而言,数字化正在从经营工具,变成医保合规的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