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洋浦化工园区水域进行捕捞、垂钓、观光等活动的通告
目前,在洋浦化工园区航道、港池及防波堤水域存在捕捞、垂钓、观光等活动,严重影响港口正常生产秩序和船舶进出港安全,极易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一、洋浦化工园区水域航道、港池、防波堤附近水域(管控范围详见附件),严禁从事养殖、捕捞、垂钓、娱乐观光等有碍船舶航行安全的活动。
二、所有船舶、人员不得进行拖曳、系泊等影响海上安全设施、助航标志安全和正常工作效能的活动,相关航行、停泊、作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接受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海事、海岸警察、海警等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
三、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海事、海岸警察、海警等部门予以教育、制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需要给予渔业、港口、海事等管理领域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于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已经直接扰乱港口、码头公共场所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红色实线范围内为管控水域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儋州市公安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洋浦海事局
儋州海警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