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5日|重庆市发改委近日印发《重庆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从引导外资投向、便利投资经营、提升保障水平三个维度提出16条政策举措。《措施》提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适宜方式使用工业、物流仓储等产业用地。采用租赁和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地的,可根据企业意愿灵活设定租赁期限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的,在法定最高年限内依法依规申请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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