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2026-05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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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2026-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428,4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648,317,121股)的比例约为1.30%,成交的最低价为6.11元/股,成交的最高价为6.5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3,259,846.28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322,7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648,317,121股)的比例约为1.59%,成交的最低价为6.08元/股,成交的最高价为6.5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5,216,277.1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6-06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股本减少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达到30%以上免于
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年至2025年回购方案的46,090,968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被动增至超过3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2024年9月7日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7日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日期间实施并完成了以上回购股份计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46,090,968股,占公司总股本694,408,089股的比例为6.64%,回购最低价格3.41元/股,回购最高价格5.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3,909,781.2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发展战略和库存股情况等因素,对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年至2025年回购方案的46,090,968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94,408,089股减少为648,317,121股,注册资本将由694,408,089元减少为648,317,12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16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5)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9),通知债权人自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8月29日申报债权。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已回购股份46,090,968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94,408,089股减少为648,317,12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8)。
因公司总股本减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化,被动达到公司总股本的30.10%,持股数量不变。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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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导致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故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本次收购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跟进后续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6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2)。
二、新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已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其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用途为仅用于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5)。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增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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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新增上述回购贷款专用证券账户外,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6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发展战略和库存股情况等因素,对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年至2025年回购方案的46,090,968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94,408,089股减少为648,317,121股,注册资本由694,408,089元减少为648,317,12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16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5)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2026年9月2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02311104696
名称: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兴宁市官汕路99号
法定代表人:黄丙娣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肆仟捌佰叁拾壹万柒仟壹佰贰拾壹元
成立时间:1994年04月21日
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科创企业孵化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及提供自有物业、场地租赁及配套商务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道地药材、药食同源植物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药品生产、销售(中药饮片、中成药);生物医药研发、检测;科学文化技术推广、服务;批发零售业;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