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五河县淮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违法情形,被吴淞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最终处置结果,相关免予处罚的判定严格对应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容错的相关规定。
本次处置属于海事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适用免罚清单的典型案例,不会对涉事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额外惩戒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五河县淮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7835 |
| 违法案由 | 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12000702-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5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吴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五河县淮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违法事由为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12000702-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7835。本次处罚判定的法律依据为《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5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吴淞海事局,充分体现了海事监管领域过罚相当、包容审慎的执法导向。
天眼查数据显示,五河县淮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8月25日,法定代表人王志欧,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4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光彩大市场8#27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王志欧 | 77% | 385 | 2032-05-31 | 2019-03-06 |
| 2 | 王洪美 | 23% | 115 | 2032-05-31 | 2019-02-13 |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五河县淮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涉无线电台使用违规事项,最终被海事部门依据免罚清单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既体现海事执法的柔性包容导向,也未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为企业合规整改留足空间,助力航运企业平稳开展日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