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淮安旺达水运有限公司因存在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违法行为,被闵行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具体体现。
本次海事部门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既对相关水运企业的无线电使用合规行为作出了规范指引,也不会对淮安旺达水运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额外惩戒性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淮安旺达水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BT6K |
| 违法案由 | 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22000250-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5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闵行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淮安旺达水运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BT6K,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22000250-1-1,闵行海事局依据《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5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8月31日对该企业作出不予处罚的最终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淮安旺达水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4日,法定代表人徐晶晶,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淮安市洪泽区朱坝街道万通国际商城7-2幢219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徐晶晶 | 100% | 5 | 2029-12-30 | 2023-04-06 |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淮安旺达水运涉海事无线电台使用违规,最终获闵行海事局不予处罚,是监管部门适用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的合规实践。既帮企业规避了信用记录受损、经营受限的直接影响,也体现海事监管的柔性包容导向,引导水运企业主动规范无线电设备运维,降低后续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