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永康市全成进出口有限公司因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存在误差,被宁波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海事安全监管法规作出,涉事企业需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对应罚款,相关违规行为也将同步纳入其海事领域信用记录,对后续其开展集装箱进出口海运相关业务的资质核验、作业审批等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裁量标准与处置结果,也为所有从事国际集装箱货物托运业务的市场主体敲响合规警钟,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集装箱重量验证的法定要求,保障船舶航行与港口作业安全。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永康市全成进出口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4964 |
| 违法案由 | 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存在误差(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1203009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玖仟柒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宁波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为永康市全成进出口有限公司,其违法事实为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存在误差,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12030090-1-1,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仟柒佰元整,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3*******4964,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一)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是宁波海事局。集装箱重量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船舶配载平衡、港口装卸作业安全乃至整条航运链路的运行秩序,海事部门本次公开相关处罚信息,也是主动释放强化海运全链条合规监管的明确信号。
天眼查数据显示,永康市全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8月9日,法定代表人张江,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9人,注册资本3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古山镇世雅上街村溪东路7号八楼。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张江 | 100% | 30 | 2010-08-02 | - |
事件点评
此次永康市全成进出口有限公司因集装箱重量申报不实被宁波海事局处以9700元罚款,是合规警示信号。该处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货物重量核验义务,补齐货运操作流程漏洞,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航运安全隐患与信用惩戒,助力企业规范进出口货运全链条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