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浙江新明达海运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的相关违规行为,被舟山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8月31日正式出具,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此次海事部门的处罚公示,也将督促辖区内航运企业进一步规范船舶日常安全管理流程,严格落实船舶自查相关法定要求,避免同类违规问题再次出现。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浙江新明达海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510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3201011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舟山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为浙江新明达海运有限公司,其触发本次处罚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32010115-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3*******0510,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舟山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浙江新明达海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唐海明,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2人,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公前街93号办公房3楼。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唐海明 | 50% | 1000 | 2015-02-28 | 2008-09-16 |
| 2 | 杨建召 | 30% | 600 | 2015-02-28 | 2011-07-29 |
| 3 | 何金文 | 20% | 400 | 2015-02-28 | 2008-09-16 |
事件点评
本次浙江新明达海运因船舶未依规开展自查或留存记录被舟山海事局罚款3700元,属于合规类轻微处罚,涉事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现金流及当期业绩造成实质影响。该事件也警示海运企业需严格落实船舶安全自查的法定要求,补全内部安全管理流程,规避后续同类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