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0日讯,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605,证券简称:先锋精科;转债代码:118076,转债简称:先锋转债)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自有资金(含外汇)、信用证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已出具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次先锋精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注册申请已于此前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合计发行750万张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达7.5亿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50.8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8亿元,相关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目前公司正推进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储存管理。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向四大类项目,具体投向明细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1 | 半导体先进制程核心工艺金属器件扩建项目 | 30401.55万元 | 28750.00万元 |
| 2 | 半导体先进制程核心工艺非金属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新建项目 | 26470.57万元 | 25050.00万元 |
| 3 | 半导体设备用陶瓷静电吸盘研发项目 | 5911.37万元 | 5200.00万元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00.00万元 | 14849.14万元 |
| 合计 | - | 78783.49万元 | 73849.14万元 |
对于本次推出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后续置换募集资金的安排,先锋精科表示,该操作主要是为了解决募投项目推进中的几类实际支付痛点:一是募投项目相关人员的工资、奖金、报销等薪酬类支出,按监管规定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支取;二是社保、公积金及各类税费的缴纳均通过银行托收方式完成,多账户操作存在现实困难;三是项目涉及境外设备、材料采购时,外汇支付、海关进口增值税缴纳等场景无法通过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直接完成支付,属于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合规情形。
为保障资金使用合规,公司制定了全流程操作规范:相关垫付资金需先由人力、采购等部门按项目归属编制明细,经内部审批后从公司自有账户先行支付,后续财务部将按募集资金管理流程向监管银行提交置换申请,在自有资金支付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完成等额募集资金划转,同时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登记置换信息,定期向保荐人报备,接受保荐机构的持续监督核查。
先锋精科指出,本次安排完全基于项目推进的实际需求,将有效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落地,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正常推进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操作完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监管要求。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核查后也确认,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安排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对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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