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中午,衡阳祁东县某棋牌馆老板肖爱华怎么也没想到,当一位街坊邻居老人走到店门口椅子上想歇歇脚时,会把她拖进一场困局,而且是难解的、结构性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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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在了店里
8月17日12时50分,60岁出头的罗先生走进祁东县洪桥街道上正街的一家棋牌馆,在门口的椅子上坐下。
监控视频显示,12时54分30秒,店主肖爱华发现老人情况不对,上前询问但没有得到答复。12时55分,肖爱华与另外两人将老人扶到店门口,随后拨打了120电话。13时01分,急救车辆抵达现场。肖爱华全程守在老人身边。
之后,老人因自身基础疾病急性发作,抢救无效离世。
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罗某系突发疾病死亡,无外力伤害、无争执冲突,排除刑事案件。而现场视频也显示,肖爱华全程积极施救,及时报医,行为善意正当。参与调解的祁东县洪桥街道综治中心主任陈忠说:“在此后的调解中,我们都点明了,没有证据表明店主一方存在过错,因此店主一方不应承担责任。”
责任划分上结束了。
但现实才刚刚开始。
官方调查结论清清楚楚:无过错,不担责。但“无责”两个字,没能挡住调解桌上的妥协:家属以“老人是在店内晕倒的,店家有帮扶行为”为由索赔10万元,双方在派出所协商两次,赔偿金额从10万元降到1.9万元。店主儿子透露,母亲因此事“失眠、头晕、吃不下饭”,因担心母亲身体,父亲同意赔付,转账备注为“人道主义补偿款”。
这是“坏人讹好人”的经典故事,也是被迫做出的妥协,而这一妥协,却把法律和正义逼到了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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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隐作痛的伤疤
要理解衡阳事件为何刺痛这么多人,绕不开二十年前的那场判决。
2006年,南京青年彭宇在公交站扶起摔倒的徐寿兰老人并送医,随后却被诉至法院。2007年9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彭宇赔偿45876元。
尽管2012年,时任南京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在接受媒体专访时称,彭宇本人曾表示确与徐寿兰发生碰撞。但这一后续说法并未改变一个事实:“彭宇案”在当时引发的巨大社会影响是真实的。而且无论真相如何,公众对这个案子的感知:“一个扶人者被判赔钱”已经成为一个社会心理事件,改变了一代人的行为预期。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的内容。图源:新华社)至此,“扶不扶”成了一代人的“社会创伤”和集体焦虑。人们开始计算:扶的成本是多少?不扶的代价是什么?善意变成了一道算术题。
二十年过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4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款被形象地称为“好人条款”,本意就是不对救助人求全责备,鼓励并支持见义勇为。
但肖爱华案提醒我们:法律条文是一回事,基层实践是另一回事。当《民法典》已经给出明确答案,调解桌上的逻辑却还被困在原地。
要知道,这不是彭宇案的简单重复。
彭宇案是已经判决的案件;而肖爱华案的问题出在司法之前的调解环节。
病根是同一个,但发作部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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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人者的小算盘
家属为什么要索赔?
据悉,家属解释索赔缘由时称:认为店主扶起死者致其摔倒后又将其挪至屋外“处理不当”。但这一理由已被监控视频证伪,肖爱华是因为店内无空调、天气炎热,判断老人可能是中暑,按民间经验将他移至门口通风处。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也是“无外力伤害”。
(店主发现老人异常。 图源:监控视频截图)但家属仍然要索赔。
继续索赔这一行为本身说明了一件事:家属的诉求逻辑,与法律认定的“无过错不担责”之间,存在根本错位。他们不是在讲法律,而是在讲“人死在你店里”的情理,无论这个情理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
而且讲策略。家属先开出10万元的价码。第一次正式调解,肖爱华自愿人道帮扶2000元,罗某家属降至5万元后不再让步。19日的第二次调解采取“背对背”方式,罗某家属将补偿金额降至2万元;念及老人是街坊邻居,店主肖爱华的一名亲属根据当地风俗援引同类事件,主动提出15000元。此后,双方逐渐达成19000元的共识,肖爱华丈夫当场转账。
10万是高开价,1.9万是成交价——这是谈判的经典策略:先报一个高价,给让步留出空间。
关键的是,即便降到1.9万元,即便看似家属“退让”了、“吃亏”了,实则对于家属而言,是一笔划算的交易,因为“闹”本身是零成本、零风险的策略,何况只是扬言要闹,就能有收入。无论他们是否真的认为自己有理,在调解桌上,他们都没有任何损失。
家属不是不懂,而是太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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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的难处
这是整件事最心酸的部分。
店主不是不想坚持原则。选择忍气吞声,交出1.9万元,是在多重压力下的无奈选择。
肖爱华的儿子说,家里本只想给两三千元,最终接受19000元,是因为考虑到母亲的身体状况,“出事后她一直失眠”。因担心母亲身体,父亲同意赔付。1.9万元,买的是家人的安宁。
当然,还有一层更深的无奈。
(涉事牌馆大门紧闭。 图源:红星新闻)大家一定要知道,这是棋牌馆,棋牌馆最怕闹事、纠缠、恶意举报。而事实上,家属在索赔时提出的理由之一,就是“牌馆是带赌博性质的经营场所”。这说明,棋牌馆这个业态的特殊性,从一开始就是家属谈判桌上的潜在筹码。相关资深人士也指出,棋牌室若夹杂难以明说的业务,其“软肋”会更加突出。
1.9万元多吗?对一家街边棋牌馆来说,不是小数。但比起无限期的纠缠、因此导致的“失眠、头晕、吃不下饭”、店铺被迫关门、牌桌拖走、可能转让,1.9万元又成了“最不坏的选择”。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店主肖爱华的一名亲属根据当地风俗援引同类事件,主动提出15000元。这个“援引同类事件”说明,“无错者掏钱息事”在当地可能并非孤例。
(店主向去世老人家属转账的截图。图源:新京报)当转账备注“人道主义补偿款”时,这显得何其荒诞,这本是被逼无奈的妥协,却只能以自愿的善意进行包装。
肖爱华当然问心无愧。但她经不起闹,更经不起纠缠。“花钱消灾”不是懦弱,而是在不对等权力结构下的理性投降。好人的悲哀,往往就不是输在理上,而是输在耗不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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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的困境
据悉,祁东县洪桥街道综治中心主持了两次调解。综治中心主任陈忠说:“民事问题是谁主张谁举证,调解人员也没有资格下权威判断,只能向双方说明目前没有证据证实有责任。”
这句话值得细读。
根据报道,调解员在调解开始时确实当面讲明了法律规则:“依民法典,主张侵权赔偿须举证证明对方有过错”。但到了具体操作中,“没有证据证实有责任”和“依法不承担责任”之间,出现了一个微妙的落差。前者听起来像是“可能有问题但证据不足”,后者才是法律给出的明确答案。法律被宣读了,但没有被当作不可逾越的底线。
(通往去世老人罗先生家的陡坡。图源:红星新闻)调解员的困境是什么?祁东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坦言:“因为矛盾纠纷的现实复杂性,这个‘度’如何把握,即使是资深调解人员也有困惑。”
如何让无责者不吃亏,又不把矛盾一味上交,是留给基层治理的现实考题。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吕德文指出,此案折射出基层调解中“情理法”与现代社会“法理情”两种排序的冲突。基层调解资源有限,调解员往往倾向选择具体情境下可行的权宜之计。
1.9万元是调解的“结果”,也是将维稳成本转嫁给了一个无辜者的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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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的吹哨段子
衡阳街头,一家棋牌馆悄悄撤掉了门口的椅子。牌桌拖走了,店可能要转了。
但这只是看得见的代价。看不见的代价,才真正让人脊背发凉。
当一个做了所有对的事的人,扶了、问了、打了120、守到救护车来……却最终要掏出1.9万元买安宁,这件事会向全社会传递什么信号?
信号是: “无过错”变成“真赔偿”。
有评论一针见血:“这不是调解,是对善意的讹诈。”
“寒蝉效应”这个词被用得太多了,但在这里恰如其分。虽然可以举出无数事例来证明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得出“扶不起”只是极少数个例,但这种事情只要发生一起,哪怕只是“想象的真相”,也会引发严重的“寒蝉效应”。
(相关报道评论区的网友留言。图源:网络截图。)就在这两天,网上已经有不少类似的段子:馄饨摊的店员急匆匆赶到饭桌位置,驱赶不吃饭、想坐下休息一会的群众。群众说连坐一下都不行?店员说不行。理由是:万一你死这里算谁的?群众说,众目睽睽之下,死也讹不上你。但店员说,那不行,即便是有监控也得赔两万。
……
我不知道大家看完什么感觉,我的感觉是好笑,然后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然后是深深的恐怖。
下一次,当有人倒地,一个路人经过。他会停下来吗?
他会算:有没有监控?对方会不会讹?调解桌上我会不会被迫掏钱?事情闹大了能不能上热搜?
当善意变成一道算术题,当每一次救助都可能被定价,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成了全社会的最优解,当理性自保成为我们的座右铭……我不知道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模样。
我想,我应该给那个编段子的人发一个一吨重的大奖章,因为她在向我们预警,给我们吹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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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努力
事实上,国家对此看得很清楚。
前文讲的《民法典》第184条的“好人条款”已经确立。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随后发布多起典型案例,从2019年沈阳药店老板孙向波施救时压断老人肋骨被判无责,到2024年广东佛山七旬老人借用健康管理中心厕所猝死、法院驳回家属21万余元索赔,司法裁判反复确认同一个原则:法律不苛责善意。
(“做心肺复苏压断老人12根肋骨遭索赔”案,法院认定救助人孙向波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图源:央视新闻)这些判例说明一件事:在法庭上,法律是站在好人这一边的,而且已经保护了好人。
可以说,法治的立法底子,已经打好了。但肖爱华案至少暴露了两个还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个是“最后一公里”的执行问题,从纸面法律到现实保护,看来还有一段路要走;
另一个是惩戒问题,即对于无正当理由索赔、滥用调解程序的行为,法律应当如何回应?
好在大的方向已经定了,接下来的就是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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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的进步
之所以要对社会抱有希望,除了国家的努力,还有时代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一个与二十年前完全不同的时代。至少四重力量正在让“好人被讹”的剧本变得越来越难演。
第一重:摄像头。监控拍下了全过程。从老人进店到晕倒,从施救到送医,每一帧都清清楚楚。如果没有这段视频,这就是一场罗生门:店主说“我是在救人”,家属说“你害死了人”。有了视频,“说得清”才有了可能,“敢扶”才有了底气。装摄像头当然是一项成本,但这个成本很值得。
第二重:全民话筒。店主儿子把视频发到网上,舆论瞬间引爆。全网围观之下,原本可能悄无声息被掩埋的1.9万元,成了公共的“正义标尺”。全民监督成为了一条制度外的纠错通道。尽管它并不那么的完美,有各种声音,但主流是对正义的呼唤,况且它带来的是真实的关注,而关注本身就是力量。
第三重:政府纠错。8月24日,调解协议公开,有关部门确认店主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祁东县司法局介入调查。8月26日下午,死者家属将19000元转回到店主肖爱华儿子的账户,备注上写着:“退还人道主义补偿款”。26日晚,在当地有关部门见证下,双方签署了一份《见证书》。
死者儿子说:“没有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我们如今认可这一点。”这段话值得再读一遍。一个曾经索赔10万的人,公开说“没有过错不需要赔偿”,这句话本身,就是法治教育的结果。
衡阳没有护短和拖延,在舆论发酵之后,它敢于直面问题,用法治轨道纠正了调解桌上的偏差。这种敢于纠错的勇气,也许是全国的网友给的,但勇气就是勇气,它比1.9万元本身更有价值。
(罗永浩发帖求店主联系方式。图源:微博截图)第四重:全社会的善意。事情发酵后,湖南祁东金泰米业总经理龚胜利专程走访慰问肖女士一家,送上了2万元慰问金。之后,罗永浩方也完成了对店主的10万元捐助。更关键的,是绝大多数网友对于肖爱华一家在舆论上的支持。也正因为如此,店主一家不仅表示“以后再遇到需要帮助的事或人,还是会站出来,尽自己一份力去帮一把”,还决定将收到的部分社会善款捐给慈善机构。可以说,这些来自全社会的种种善意才是这次事件最大的温暖,同时也是这一事件最大的历史性收获。当大家都释放善意时,这个世界就不会再那么的冷冰冰,而善意被不断传递,才是这件事最好的收尾。
因此,我们还是要看到,国家的立法让正义立得住,摄像头让事实说得清,全民话筒让委屈被看见,政府纠错让正义能落地,社会善意让好人不寒心……这些独属于时代的进步,正在一点点拆解那个看似无解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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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
那个视频大家都看到了。
因此有人苛责,“正是因为店主要将老人搀扶到通风口,才导致老人摔倒,因此老人死亡”。
但是,
从事实上讲,公安机关已经出具调查结论:老人系自身基础疾病急性发作死亡,无外力伤害;
从法理上讲,店主的救助行为属于“自愿紧急救助”,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从情理上看,这是在苛求好人,是在用“事后诸葛亮”的完美标准,去要求一个突发状况下的普通人。
更关键的,还有一个细节:在老人和店主一起摔倒的那一刻,店主依然用自己的手护着老人的头部。
这是一个很温暖的动作。
因此,我愿意相信店主是一个好人。
希望这样的温暖,还会再有。
也希望好人不再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