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笑寒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管理等进行统一规范,切实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基本照护需求。
国家医保局表示,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是保障参保人员享受优质服务、维护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关键环节,对长期护理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牵引作用。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发展,各地在前期探索中已初步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机制,但在支付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管理等方面仍存在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公平享受待遇,也难以有效引导长期护理服务市场规范发展。
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商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出台《指导意见》,对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作出统一规范,进一步发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战略购买作用,切实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基本照护需求,激励引导长期护理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提升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为明确支付范围,规定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原则上按规定支付定点机构提供的评估费用、服务费用,以及依法依规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产生的费用,并明确了上述三类费用支出的基本原则。
第三部分为规范支付方式,明确评估服务以按人次付费为主,护理服务以按时长付费为主,同时区分居家、机构、社区三种不同服务类型,合理确定时长计费单元。
第四部分为合理确定支付标准,要求综合考量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参保人员基本保障需求与长期护理服务供给情况,合理确定护理服务、评估服务的支付标准并坚持动态调整。
第五部分为严格基金管理和监督。第六部分为加强服务质量评价,要求建立健全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和费用控制激励约束机制,将评价结果与费用支付、协议续签等挂钩,引导相关机构规范服务行为。第七部分为强化组织保障。
北京排排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帆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持续增加,长护险的重要性愈发突出。此次《指导意见》通过建立长护险稳定的支付机制,有助于带动养老护理机构、专业护理人员的发展,推动居家照护服务模式进一步推广。
近年来,长护险制度不断完善,市场发展迅速,覆盖面持续扩大。《2025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截至2025年末,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30854.76万人,享受待遇人数192.91万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超1.3万家,护理服务人员约40.28万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长护险可以为失能老人提供保障,填补社保保障空白,减轻家庭负担,带动产业就业,优化医疗资源。政策的持续完善,将推动长护险规模增长,覆盖人群从3亿人逐步扩至全民,5年内市场规模有望突破3000亿元;推动居家、社区、机构护理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发展。
对于险企而言,杨帆表示,长护险具有保障周期长、赔付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对险企的长期经营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未来险企在经营长护险时,首先要解决好定价问题,同时建立更加统一、规范的评估和风控体系。此外,险企需要加强与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和护理服务商的合作,提升护理资源整合和服务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