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92,312,5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3%;红楼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2,50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
● 本次质押解除并再质押后,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53,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57.41%,占红楼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比例的36.60%,占公司总股本的6.96%。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红楼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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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未包含本次继续质押的股份。
注2:2026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丽尚国潮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红楼集团计划自2026年8月5日起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16,076,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1%。截至2026年8月28日,红楼集团已减持公司股份1,076,400股,现持有公司股份92,312,508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同日获悉股东红楼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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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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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敦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6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解除股份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