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针对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财基金”)提交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申请文件出具反馈意见,明确要求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落实相关问题并提交书面回复及电子文档。若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复,需向证监会提交延期申请;针对反馈意见的疑问,可致电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审核员咨询。
核心要求:按产品类型披露业绩等情况以论证合规性
反馈意见指出,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基金管理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的,现有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应当保持良好”的规定,东财基金需按固收、权益、混合三大产品类型,分别梳理并说明以下信息: - 对应类型产品的数量及规模 - 最近1年、3年的平均年化收益率 - 对应业绩在行业内的排名情况
同时,东财基金需就自身是否符合“现有业务经营管理状况保持良好”的规定条件进行专项论证,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后续安排:视回复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反馈
证监会表示,在收到东财基金的回复材料后,将根据审核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发出反馈意见。此次反馈是私募资管业务资格申请流程中的常规环节,相关材料的提交将为后续审核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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