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莫柏汉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相关违法行为,被贵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明确指向2026版内河通航管理相关要求中船舶停泊值守的合规性问题,对应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该处罚决定的公示也意味着相关主体的本次通航违规行为已被正式记入海事监管信用记录,将对其后续参与内河航运相关作业活动的合规信用评价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莫柏汉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25*******231X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8200022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贵港海事局 |
从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全量信息来看,本次被处罚主体为自然人莫柏汉,对应的违法事实为船舶停泊期间未按照2026版内河通航管理相关规定留足值班人员,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220-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4525*******231X,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贵港海事局。本次处罚公示也进一步明确了内河航运停泊作业环节的值守合规红线,为辖区内所有航运相关从业者划定了清晰的合规操作标准。
点评分析
本次贵港海事局对涉事个人作出3600元罚款的处罚,事由为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是海事部门依规强化内河航行停泊安全管控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将督促航运相关主体严格落实内河安全管理细则,补齐值班值守环节的合规短板,降低内河航行停泊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