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霍邱县第二航运公司因旗下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常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信息由海事管理部门官方渠道对外公示,相关违法情形涉及内河航行船舶的安全配员合规要求,是海事部门强化内河航行安全监管的常规执法公示内容。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直接纳入霍邱县第二航运公司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船舶营运资质核验、海事类业务办理产生相应的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霍邱县第二航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6691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8200009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常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要素来看,被处罚主体为霍邱县第二航运公司,对应的违法事实明确指向船舶配员不符合2026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定额要求,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82000092-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6691。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作出,处罚决定作出于2026年8月28日,执法主体为常州海事局,整个执法流程符合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合规性要求,也为辖区内航运企业落实船舶安全配员主体责任起到了警示作用。
天眼查数据显示,霍邱县第二航运公司成立日期1984年8月13日,法定代表人朱元良,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75.7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府前街南段。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浮梁县西湖乡人民政府 | 100% | 75.7 | 2000-04-11 | - |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霍邱县第二航运公司因船舶配员不足被常州海事局处以30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合规层面的常规警示类处罚。该事件虽涉及金额较低,未对企业核心运营造成重大冲击,但直接暴露了公司在船舶安全配员管理环节的疏漏,警示企业需严格对照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补齐人员配置,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航行安全风险与合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