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支持青年发展“十佳案例”(第三批)》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凝聚多方治理合力织密少年犯罪防治网络》案例入选。

长乐区检察院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长乐区检察院供图
长乐区检察院持续推进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近5年来首次实现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双下降”。
围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重点领域,长乐区检察院统筹推进源头预防、精准帮教和综合治理。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一人一策”帮教,压实家庭监护责任,依法保障其受教育、就业等权益;针对重点群体、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健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专业支持的保护机制。通过教育引导、司法保护、社会帮扶协同发力,一批涉罪未成年人顺利返校就业,失辍学学生得到及时帮扶,困境和涉案未成年人获得多元救助。
针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未成年人群体,长乐区检察院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磋商意见书7份,督促学校完善不良行为干预、校园欺凌防治等工作机制,指导乡镇(街道)建立重点未成年人台账,依托“春蕾安全员”常态化走访摸排,从源头防范重点群体违法犯罪风险。
此外,长乐区检察院还联合妇联、关工委设立护蕾工作站、关爱工作室,引入司法社工、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台多项联动工作制度,构建规范化帮扶机制。截至目前,已累计为90余名困境、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经济救助、心理疏导、复学就业等多元服务,发放司法救助金21.5万元,凝聚全社会护未共治合力。(记者 肖远强 通讯员 陈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