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福州安志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宁德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严格依照海事行政执法公开要求对外披露,完整呈现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认定、裁量依据与最终处理结果,为航运行业相关主体规范进出港报告流程提供了明确的合规参考样本。
本次处理结果未对福州安志船务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额外惩戒影响,也为同类轻微海事违法行为的合规处置提供了参照。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福州安志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BD5J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8022010015-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2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宁德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为福州安志船务有限公司,其触发的违法情形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8022010015-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5*******BD5J,本次处罚的裁量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2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宁德海事局。本次处置严格落实了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免罚的柔性执法要求,在保障海事监管合规性的同时,也充分兼顾了航运市场主体的合理经营权益。
天眼查数据显示,福州安志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8月13日,法定代表人李诚全,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青洲路67号福州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及商务配套B地块商务楼1(1A、1B)11层17商业(办公)(自贸试验区内)。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卓文娟 | 90% | 270 | 2041-08-11 | - |
| 2 | 李诚全 | 10% | 30 | 2041-08-11 | - |
综合点评
本次宁德海事局对福州安志船务的涉事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是海事领域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的合规实践,既明确了企业相关行为的违法定性,又依托法定依据免予惩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也为同类航运企业合规操作提供了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