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拉萨发布
屡教不改、顶风违法!
非法营运重复违法典型案例曝光
为持续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屡查屡犯、顶风作案的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惩戒警示作用,震慑违法侥幸心理,现将拉萨市交通运输局查处的一起重复非法营运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一、首次违法查处情况
2025年3月10日,当事人刘某驾驶非营运川J6206K小型客车,在辖区路段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无合法营运资质,擅自从事有偿载客非法营运活动,被拉萨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经调查取证,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拉萨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于2025年4月14日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明确告知其非法营运的违法后果及法律责任,责令其立即停止一切非法营运行为。
二、再次顶风违法查处情况
当事人在接受行政处罚、明知自身行为违法的前提下,不思悔改、心存侥幸,漠视交通运输法律法规。2026年8月23日,刘某再次驾驶川J6206K车辆在辖区路段擅自开展有偿载客非法营运活动,被拉萨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巡查当场查获。
其行为属于行政处罚后重复实施同类违法行为,主观恶意明显、违法情节加重,属于典型的屡教不改、顶风违法情形,严重扰乱辖区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存在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二次从重处罚结果
结合当事人重复违法、屡查屡犯的从重裁量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及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多次违法、情节严重予以加重处罚”的规定,拉萨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当事人予以从重处罚,于2026年8月26日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案例警示
非法营运车辆无正规营运资质、无安全技术保障、无足额承运人责任险,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乘客人身、财产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交通运输执法始终坚持严查严控、过罚相当、屡犯从重的执法原则,对首次违法依法处置,对重复违法坚决顶格惩戒。
在此郑重警示:任何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妄图以“罚款了事、屡犯屡干”的方式挑战法律法规底线。下一步,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执法力度,对非法营运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从重处罚一起,坚决肃清道路运输市场乱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畅通出行。